浙江苕溪律师事务所2019第二期读书会活动
发布时间:2019-04-18
在这最美的人间四月天里,苕溪律师事务所倪卫星主任、张宝副主任于2019年4月13日携律所青年律师参加《浙江苕溪律师事务所2019年第二期读书会》活动: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工程房地产专业委员会、浙江省律师协会在温州主办的《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实务研讨会。
2019年1月3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对近年来司法实践中对建设工程领域常见争议问题的阶段性总结,其中涉及的大量法律和实务问题对施工领域的实践有着指导性意义,有诸多亮点,值得大家深入探讨研究。
会中来自全国近20余位建设工程专业领域的大咖做了解读研讨演讲: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主体》、《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探讨》、《建筑企业破产清算情形下,实际施工工程款保护路径建议》、《实际施工人的利益保护》、《建工司解二理解与适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制度再分析》、《工程总承包模式下优先权问题》、《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实施背景下施工企业的应对措施》、《建设工程相关代位权诉讼中的法律问题》、《乱花渐欲迷人眼,黑白合同之我见》、《施工合同无效情形下的损失赔偿问题》等专题。
《司法解释(二)》的实施,对我国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领域产生积极且深远的影响,旧有的规则、观点、认识被修改或打破,对建筑行业从业者及律师界提出了新的挑战。
此次苕溪所的读书会,对苕溪所求知若渴专业律师们犹如一股春风,在这场思想的盛宴中,研讨、交流、学习,更准确把握该解释的条款精神,防范建工企业运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提升专业能力,建设工程实务操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