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下关于资本公积金制度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4-07-02
新《公司法》已经正式施行了,面对新修订的条款,本人对重点条文的焦点问题进行解读,供读者探讨,希望能加强对新《公司法》的理解和适用。本篇文章解读的条文是第二百一十四条资本公积金制度。
法条速递
新《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公司的公积金可以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亏损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法条解读
新《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明确了资本公积金可以弥补亏损的规定。依该条规定,公司可以被允许使用资本公积金来弥补亏损。
那么,资本公积金是什么?
资本公积金是指企业收到投资者的超出其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投资,即股本溢价。何为溢价,举例来说就是张三和李四各出资100万成立了一家甲公司,当时股本是1块钱一股,后公司发展很好,李四想要入股,投资2000万,其中200万为注册资本,1800万为资本公积金,现李四的股本为10块钱一股,比当时公司成立时股价上涨了9块钱一股,现在9块钱一股就是溢价股。
我们来了解下关于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前世今生”。
2005年公司法明确禁止用于弥补公司亏损。2012年,证监会发布相关监管要求,重申公司法的该规定,要求上市公司不得采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同时缩股以弥补公司亏损。直到2023年12月29日新公司法发布,取消了关于资本公积金补亏的限制规定,明确了当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不能弥补亏损的,可以有条件地使用资本公积金补亏。
那么,原公司法为什么要禁止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呢?系为了资本维持,如若用资本公积金补亏会模糊资本和利润的边界,可能成为公司财务操纵的面具,不能真实反映公司经营状况。那现在新公司法为什么又允许弥补亏损呢?因为现实生活中,很多公司为了合法规避资本公积金补亏的禁令,通过将资本公积转增成注册资本再减资的方式进行补亏。本次修订,相当于合法扩大了企业自主经营权,从账面上消除亏损,系公司权益的内部调整,不会直接产生利润和现金流减少的后果。
虽然新《公司法》解禁了关于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规定,但不是任何情况下都允许,如法条所述,是在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亏损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法定和任意公积金都是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提取,属于收益。只有当收益全部不能补亏的时候,才能让资本公积金出马,它相当于兜底条款,是后盾。对于,什么是按照规定使用,目前具体的法律规定没有出台,等后续国家会出台相关的指引,我们到时候再看。
总结
依据前文所述,新《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明确了公司的资本公积金可以弥补亏损,同时也强调了要按照法定顺序,即使用任意公积金、法定公积金不能弥补亏损后,再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对此,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在日常生活经营活动中,可以对资本分配方式进行严格管制,更好的实现收益权。
作者:冯友涛 律师
浙江苕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本文仅代表律师的学术性观点,供讨论学习,不视为苕溪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