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浙江苕溪律师事务所官网!
当前位置:首页>>律师之家>>成功案例

单方交通事故受伤的医疗费医保是否报销

发布时间:2019-04-04

2013年9月,蒋某因家里建造房屋,驾驶拖拉机去石料场运石子。途中因拖拉机方向盘失灵,与路侧行道树发生碰撞,拖拉机车身断裂,蒋某被压致下肢多处受伤,事发后蒋某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蒋某到医保办要求报销医疗费,医保办告知其系因交通事故受伤而不能报销。蒋某咨询我所陈俊文律师,律师认为,蒋某因车辆故障与行道树相撞而发生交通事故,系单方事故,事故中没有应承担责任的其他主体,不属于《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的不纳入支付的范围。因此,蒋某的医疗费理应按照《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蒋某遂委托陈俊文律师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立案并送达后,被告经咨询研究决定给予蒋某报销医疗费,并要求蒋某撤诉。蒋某在医疗费得到报销支付后,遂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即日裁定准许撤诉。

本案虽然以撤诉结案,但承办律师认为:单方交通事故受伤的医疗费,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应当予以报销支付,法院判决也将是一样的结果。